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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南充)关于对校园广播播报通知等内容的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09日  点击:[]

为加强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等工作的需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校园广播播报通知、通告等宣传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关于审批及流程。通知、通告等等宣传内容的审批单位为党群工作部(工会),校内外各单位要播报通知、通告、就业通知以及涉及其他的宣传内容,都需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园广播站通知等宣传内容播报审批表》(见附件),提前1-2天向党群工作部(工会)进行申请。党群工作部(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播报和宣传。

二、实行“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单位主要领导应对宣传内容从政治方向、文字表达等方面审查把关,学生组织及社团宣传内容须经校区团委审查把关,在宣传品的适当位置注明活动实施单位的名称或标识。实施单位要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交由校园广播站播报。

三、申请时间安排。申请由校园广播播报的通知、公告如果字数低于1000字,必须提前1天向党群工作部(工会)提出申请;如果通知、公告的字数超过1000字,必须提前2天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手续。申请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严禁违规申请播放通知、通告等行为。未经党群工作部(工会)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校园广播播放通知、通告等各种宣传材料。播音员擅自利用广播播放未经党群工作部(工会)许可的通知、通告,将视其情况严重程度受到警告、停播或劝其退站处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未经党群工作部(工会)许可,私自通过校园广播播放通知、通告等各种宣传材料,党群工作部(工会)有权追究其责任。

 

 


党群工作部(工会)

2018年5月21日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园广播通知等宣传材料播报审批表

审批编号:

申报单位


报审时间


播报时间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宣传材料名称



主办单位及

主管单位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党群工作部(工会)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主办单位及主管单位意见”栏的填写:各科室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学生社团提出的申请由主管社团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党群工作部(工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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